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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9月29日星期四

親親女兒(三)

女兒在語言方面發展較早。她七個月大已懂得說話,第一句有意義的單詞是「爸爸」。注意:不是「媽媽」。

到她大概兩歲,我開始教她認字。我買了很多圖畫卡,卡的一面畫了各種動物、人物、日用品、星星月亮太陽之類,卡的背面則寫上圖畫的名稱。我的方法是和她玩遊戲,將十數張卡排在地上,圖畫向上。然後我會說出其中一種圖畫,例如「星星」,大家便要鬥快將手拍在畫有星星的卡上。每拍一次,我便教她讀和認該圖的名稱。之後將卡反轉,將寫有字的一面向上,再玩鬥快拍卡。玩得十多次,她已基本上認得那些字了。當然,你要讓她贏,否則她便興趣玩了。到三歲左右,她已懂得自己看故事書。

初學認字,錯誤難免。有一次和她乘車經過又一村,她忽然指著一所學校,大叫:聽雞中學!」我們一呆,順著她手指一看,原來是「德雅中學」。

童心童話,令人回味無窮。她五歲時懂得接聽電話了。有一次,我在房裏換衫,忽然有人打電話來。她邊應著對方,邊大叫:「爸爸,有人搵你呀,快啲著番條褲啦!」

又有一次,大伯打電話來。
「你爸爸在家嗎?」
「不在。」
「他有手提電話嗎?」
「有,不過他的電話也不在這裏。」

女兒:「爸爸,我相信你有精神病。」
我:「為什麼?」
女兒:「因為你時常都很精神。」



(待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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